激戰健身室Sales 記得收好張信用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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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5/08/12 16:51

最後更新: 2015/08/12 18: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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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海關早前跟進一宗健身會籍投訴個案後,近日先後拘捕4名35至59歲職員,其中1人是銷售人員,其餘是管理人員,全部准保釋候查。

涉案的健身中心職員懷疑在銷售健身會籍時,向客人施加不當影響,導致客人購買價值38,000元的10年健身會籍,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不良營商手法。 

海關今天(12日)下午召開記者會講述案件,TOPick 編輯綜合健身中心職員不良經營手法4部曲:

1. 死纏爛打

涉及的女事主今年3月到健身中心做運動時,遇到一名職員推銷10年會籍,但事主本身已有10年會籍,多次向職員表明無興趣,但職員繼續糾纏。

2. 騙取信用卡

職員推銷過程中,建議女事主拿出身份證及信用卡,聲稱幫忙查看是否有優惠,事主便將身份證及信用卡交給對方。

3. 擅自過帳扣錢

職員取得女事主的信用卡後,在未經女事主同意下,擅自過帳38,000元,為女事主再購買10年會籍。

4. 言語恐嚇

女事主得悉信用卡被扣錢後與職員交涉,對方卻強調已過數不能退回,並以言語恐嚇,女事主在受壓力下不懂應對,簽署收據及合同,其後向海關舉報。

海關指出,案件中的職員以查看優惠為由取得事主的身份證及信用卡,並擅自過帳38,000元,其後更以言語恐嚇女事主,已經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不良營商手法。

相片來源:本報資料室

健身服務中心不良營銷手法層出不窮,消委會今年首6個月已接獲合共227宗關於健身服務的投訴,以下為其中兩個個案:

個案A:「刮中有獎」 氹顧客分期付款

最後一張刮刮卡!最後一份禮物!

周先生去年於旺角聽到這樣的口號,身邊突然有位女士拉着他並遞上一張刮刮卡。

周先生當時沒有留意是什麼公司舉辦的活動, 刮卡後獲獎,該女職員帶他到A健身中心聲稱領獎,女職員笑說:

領獎前循例做個體能評估,免費的。

完成評估後,職員指稱周先生有某些健康問題,並逐一分析,接着有一位女職員加入,喋喋不休推銷會籍,數名職員輪流游說後,周先生感到難以脫身, 答應購買36個月會籍,職員說如他擔心太貴,可以分期付款,月費平均380元。

當職員遞上3張單據時,他赫見已被收取3年會費共 13,688元!周先生追問「分期」詳情,職員才解釋是客人自行向銀行申請分期還清信用卡款項,並非公司向銀行申請,並出示合約,他有感騎虎難下唯有簽署。

周先生無法承擔高昂會費,聯絡消委會尋求協助。消委會得悉A公司建議將3年會籍減至1年。

個案B:轉換私人教練 促銷新合約

楊小姐一直想減肥修身,於2013年4月首次前往B健身中心試堂,教練F及教練H聲稱為她度身訂造了為期36堂的私人訓練計劃,價值23,760元。

但簽約後兩天,便由自稱更資深的教練S及K取代先前的教練,再度為她評估,及以「老練口吻」告知36堂一定不能助她達至最理想的效果。

楊小姐對要求「加堂」表示反感,但最終仍簽了第二份84堂合約,價值55,440元。往後數月,楊小姐每星期訓練3天,每次2小時,然而效果並不顯著。

直至9月,教練K安排「星級」教練G指導楊小姐,經過兩堂特訓後,楊小姐有意跟隨教練G訓練,但教練G卻指他的堂費比一般教練貴,需另外簽約及不能與先前的合約合併,保證不會中途換教練,楊小姐於是與教練G再簽訂30堂合約,價值2.4萬元。

經過兩個月訓練,楊小姐身型及體重有改善,在教練G建議下,答應再購買24堂,價值1.8萬元。可惜簽新約後不久教練G便離職。

楊小姐不滿公司安排收費比教練G低的普通教練,要求退款卻不果。消委會其後得悉楊小姐可接受將餘下合約款項轉為其他服務,消委會就此再作調停,公司最後允許將餘下款項用於旗下美容服務,雙方達成和解。

當遇到不良推銷手法時,市民應如何自保呢?海關就有4個建議:

1. 了解需要,量力而為

2. 立場堅定,明確拒絕

3. 重要證件,勿輕交出

4. 無理交易,堅拒簽署